您好,我这边是公司裁员,在公司2年,但是在裁员前,以部门成立了另外一个a公司主体,说要区分,签了离职和入职a公司的合同,现在裁员说只赔偿一个月工资,或者继续留降薪,这个应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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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该首先了解并确认自己的权益,然后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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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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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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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问题很简单,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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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进行仲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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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这边可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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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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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应支付相应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裁员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公司违反规定,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双倍赔偿金。未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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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时,应首先确认赔偿是否符合法规。如不符,可提起劳动仲裁。同时,考虑留职降薪的利弊,评估职业发展和薪资待遇。若留职,需明确新合同细节,避免权益受损。如遭不公,可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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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裁员,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接受赔偿或协商留职。接受赔偿时,需确保金额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若希望留职,可与公司协商,但应注意新合同条款,尤其是薪资和职位变动,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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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