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脚骨折带病上班,迟到五分钟被单位通报批评,我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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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你可以跟你领导说明情况
追问:故意针对, 我也意识到不管本人何种原因都不应该迟到,对于初犯而被通报批评我觉得处罚过重,而且迟到者不止我一人,想请教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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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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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遭遇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您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脚骨折,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情况下,您带病上班并迟到五分钟,单位应当给予理解和适当的照顾,而非直接进行通报批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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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脚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脚骨折,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具体认定还需要结合相关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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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您还可以尝试与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理解。如沟通无果,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证明、医疗证明等,以备维权时使用。同时,也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更多维权途径和可能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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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