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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老公跟前妻有两个孩子,前妻已去世。第一个娃是在我老公家里养;第二个娃我老公前妻的父母在养,我老公每月付3000元,我和我老公的孩子是他第三个孩子。我老公家是在杭州上城区,他名下分到一套房子,没有做房产证,有分房合同,统一是在我公公名下;我自己有一套房在下沙。我和我老公的孩子(也就是他的第三个孩子,2020年8月10日出生)从出生一直是住在他家,白天是我公婆帮带(现在上幼儿园小班是公婆接送),晚上是我们自己管,哄睡之类基本是我在管。平时周末大多数时间都是我带出去玩,平时与老师家校沟通都是我在负责。我老公的平均月薪8000元左右(低的时候工资发4000多,3000多),除去给第二介孩子的3000元,剩下可支配的是5000元(有时候可能只有不到1000元);我可支配金额有一万多。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我的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是我起诉判决结果不利的话,我还能撤诉吗? 2、我老公跟他前妻的老公两个孩子都是我老公在养,我对这两个孩子没有抚养义务,我老公在我婚后四年多给这两个小孩花的钱,是不是想好当于变向用掉了我们婚后的积蓄,里面有一半的钱他应该归还给我? 3、我的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的还贷部分我老公有没有权利来分? 4、我老公公积金帐户有16万多,他给自己买了企业年金(从工资里扣),我有30万存款,这部分是平分吗? 5、上述2-4所述情形,可以主张各自名下的财产各自管理吗? 6、我老公平均月薪8000元,他总共三个孩子,如果我拿到我孩子(我老公的第三个孩子),大约他应付多少抚养费?

婚姻家庭
2024-05-31 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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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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