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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前妻有个女儿。当时我和我前妻离婚签定的协议是每月给孩子1500抚养到十八岁,现在他从新组建了家庭生了个儿子,跟我商量他现在没上班给个月给女儿1000,到上班后每个月在给1500现在我发现他在上班但是每个月还是只给1000还骗我说没上班。这种情况起诉有用吗

婚姻家庭
2024-06-18 10:53: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起诉,对方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违反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方不支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 可以起诉。操作建议:1. 收集证据,如对方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2. 咨询律师,了解诉讼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3.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抚养费;4. 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并根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行动。
  • 针对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选择协商、调解或起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新协议;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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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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