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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保洁,53岁,来公司4个月,公司有餐费补贴,中午回家路上摔了,给她休息了1个月,工资也发给他的,但脚还是有点不能走路,我重新找新员工,她不肯离职,

劳动纠纷
2024-05-27 15:52:0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一个女保洁,53岁,来公司4个月,公司有餐费补贴,中午回家路上摔了,给她休息了1个月,工资也发给他的,但脚还是有点不能走路,我重新找新员工,她不肯离职,
  • 合同制的话,需要等她工伤好了再去办离职
  • 女性满50周岁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 受伤情况怎么样,当时都报警的吧。
  • 双方之间是如何约定的工作期限?
  • 如果女保洁坚持不离职,公司首先需要与她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意愿。如果她的脚伤情况确实影响到工作,公司可以考虑安排其他适合她的岗位,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她的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且经过调整岗位后仍不能适应,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但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她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 女保洁在中午回家路上摔倒,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摔倒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如果摔倒与工作有关,如因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有问题或工作环境导致,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摔倒完全是个人原因,如自身不小心或意外情况,公司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 如果公司想要解除与女保洁的劳动合同,首先需确保满足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等。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提前与女保洁沟通,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公司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关系终止证明等。
  • 关于保洁员不肯离职的问题,首先应与她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顾虑。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离职的协商条件。
    如果公司认为她已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提前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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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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