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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号,我是在深圳市工作,现在公司要搬迁到东莞市,对于搬迁不去的员工没有任何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劳动纠纷
2024-05-26 11:42: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有没有签合同呢!!

  • 1、公司迁址,员工不去,如果是在本市范围内搬迁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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