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5月21号被人打了,后面医药费花了1200,对方赔偿了我一共1500,有300算是误工费,当时医院检查没什么太大问题,就给了谅解书,今天感觉眼部出现了不适,眼睛里有东西在飞来飞去,非常不适,现在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损害赔偿
2024-05-25 20:40: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去医院检查看一下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
  • 你好。这种情况估计立案有些困难。
  • 可以。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 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规定,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因被打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后续出现的眼部不适治疗费用。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你的权益保障和追偿效果。
  • 可以起诉。操作如下:1. 收集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2. 撰写起诉状,明确诉求和理由;3. 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起诉状;4. 等待法院立案,准备庭审。如选择调解,可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或警方协助。
    ​​
  • 可以起诉或申请调解。选择起诉可全面维护权益,但耗时可能较长;申请调解则更为灵活快速,可能更快获得赔偿。具体应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