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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昨晚被人打了,但是没报警,因为领导说出面解决,后面先去医院做了检查,没什么大碍,身上表面也没有伤,但是今天浑身疼的厉害,这种情况我还怎么办,去报警还有用吗

损害赔偿
2023-11-19 11:53: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报警当然是可以的
  • 被人打了伤情鉴定去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被人打了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是起诉处理,要求损害赔偿。第一时间要及时报警。把暴力经过告诉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陪同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发现有伤或被害人要求做鉴定的,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一般来说,做伤情鉴定的处理都是由案件主办方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情鉴定的,只有指定的单位认定当事人被伤害,才能出相关的伤情鉴定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人打了不是民事诉讼纠纷而是刑事责任
    1.先报警去医院治疗申请司法伤痕鉴定(轻微伤才能构成刑事犯罪)
    2.未达到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由出警民警调解无论是否达成一致出警民警都会出一份办案回执单给你
    3.不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拿着出警民警出示的办案回执单去法院诉讼,向法院提交医院医院治疗费用单,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单位工作证明要求赔偿误工费 ,殴打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犯健康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 1、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2、报警之后当地警察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损害的后果对实施殴打的人进行教育、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也后对伤害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
    具体情况得看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公安局的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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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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