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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下,已超过30天未发放工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吗?

劳动纠纷
2024-05-24 16:07:5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在职多久啦,有没有合同社保,需不需要加班,给不给加班费。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 你好,这边是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你可以先去劳动局投诉的的
  • 这个是可以去申请解冻的
  •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未支付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身权益。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工资发放和权益保障。
  • 可以解除合同并维权。操作如下:1.收集工资不发的证据;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如投诉无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只是暂时拖欠,向劳动监察投诉可能更快捷解决;若拖欠严重或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可能更合适,可根据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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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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