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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以怀孕为由不从事原有相关工作(销售),且不接收其他岗位对应薪资

劳动纠纷
2024-05-23 11:37:09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女职工由于怀孕不能胜任原销售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随意拒绝其他岗位或对应的薪资。
    在调整岗位时,公司应确保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薪资与女职工的能力和条件相匹配。女职工需要理解,岗位调整可能伴随着薪资的变化,特别是当新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原岗位有显著差异时。
  • 妇女怀孕后,只是在劳动强度上需要进行适度降低,不存在不能胜任的问题。
    其次,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是不能降低其工资
  • 您好!这种情况又不愿做原工作,又不调岗,他想干嘛呢
  • 你好,根据描述,安排工作,且正常发放薪资即可。
  • 你好,女职工以怀孕为由不从事原有相关工作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判断的
  • 你好,这个问题很简单,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 你好,怀孕女职工的问题可以帮你处理
  • 你好~!这个可以按劳动合同判定。
  • 您好,可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 你好,我们这边可以处理的
  • 不合理的,可以去起诉的啊
  • 你好具体情况方便了解下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可能无法继续从事原有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拒绝接受其他岗位对应薪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且新岗位的薪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女职工应当接受。如果女职工拒绝,可能构成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 面对女职工怀孕期间拒绝工作调动和薪资调整的情况,公司首先应与女职工进行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和身体状况。如果女职工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原工作,公司应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新岗位的薪资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沟通无果,公司可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依法处理相关争议。
  •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并非必须调整其岗位或薪资。但用人单位应关注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如果女职工因怀孕无法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协商调整岗位或薪资。但调整必须合法且合理,不能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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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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