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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继承
2024-05-23 23:15: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
    2、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规定,一次性抚恤金发由死亡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分配;
    3、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由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分配。
  • 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的发放顺序遵循特定规则,首先考虑的是父母的权益,其次是配偶,最后才是子女和其他亲属。这与《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有所不同。遗产继承首先考虑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特别抚恤金更注重对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丧失后的经济支持,而遗产继承则更侧重于财产的分配。
  • 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的发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受益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其次,受益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最后,必须符合当地关于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 在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情况下,通常各发一半一次性特别抚恤金。但如果父母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考虑适当调整分配比例,以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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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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