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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赔偿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多少,和公司的经营,亏损什么的挂不上钩吧

劳动纠纷
2024-05-20 10:21: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多少,与解除劳动合同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高低相关,与具体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无关。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目前2023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数据还没有发布,2022年度的数据是84831元。如果离职工伤职工的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4831元÷12个月X4个月=28277元。
  • 应该支付的数额是不挂钩的。但是否有能力就是另一码事了。
  • 公司赔偿的就业补助金与经营、亏损无关。依据《劳动合同法》,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如不及时支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 无关。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年限和工资定,如公司违规,需双倍支付。操作时应详细核算工资,确保准确无误支付,避免纠纷。
  • 就业补助金与经营状况无关,通常按劳动年限和工资计算。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确保合规并咨询专业人士,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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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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