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下如下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勒索?
1. 本人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是简装交付,本人按时支付所有房款。开发商通知该房屋24年4月26日已达到交付条件。开发商营销工作人员,以拒绝交付房屋为要挟,要求缴纳房屋精装修款项17.4 万。
2. 本人和开发商22年1月签署精装升级包认购协议,缴纳5万定金(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否则有权利没收定金),未签署精装升级包合同。
3. 综上,本人未签署升级包合同,对方追索的欠款不成立。咨询下,对方以拒绝交付为胁迫,要求本人缴纳17.4 万元款项,是否构成了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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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的话,有点牵强。一般敲诈勒索只是通过暴力威胁造成你的心理恐惧,索要一些财务吧。对方拒绝交付构成违约,可以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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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收集本方解除不精装修的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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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装修定金是怎么付的,为何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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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可以把合同带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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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敲诈勒索。敲诈勒索需具备非法强索财物的目的,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交出财物。本案中开发商行为属于合同履行纠纷,未使用非法手段,故不构成敲诈勒索,但可能构成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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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敲诈勒索。如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主管部门投诉,或寻求律师帮助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就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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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建议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最适合自身情况且成本效益最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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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