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8年的时候把土地你好,我08年的时候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18年的时候第三次土地承包,乙方把我的土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尚在了一方的土地使用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尚在了一方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我还能要回我的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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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话,是否有财产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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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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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待确认转让。您需根据双方约定来确认土地权属,若约定附条件或时效,则有可能要回土地。若未及时处理,可能面临土地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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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处理需谨慎。1. 核查当初转让协议,确认是否明确土地权属。2. 如未明确,与乙方协商,寻求和解。3. 协商不成,可申请土地管理部门调解。4. 调解无果,可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判决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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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土地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您可与乙方协商,根据双方约定或实际情况,寻求和解方案。如协商无果,可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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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