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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同居二十个月,男要离婚要彩礼给吗

婚姻家庭
2024-05-16 18:14: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不需要退还彩礼,具体还需要结合实际证据情况酌情考虑 如需帮助可电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要适当的返还彩礼。
  • 如登记了,是可以不返还彩礼的。
  • 您好,这种情况扣押不予退回。
  • 彩礼一般归女方,但特定情形可要求返还。
    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可要求返还彩礼。结婚同居二十个月后离婚,通常彩礼不需返还,除非符合上述特定情形。
  • 彩礼处理需视情况而定。
    1. 如双方无争议,彩礼可归女方所有。
    2. 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3. 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将依法判决。
  • 离婚时彩礼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两种。
    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彩礼,如能达成一致则最为简便快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彩礼是否应返还及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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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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