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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在我们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但是我老公已经回到他的户籍地了,离开经常居住地了,还能再经常居住地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24-05-20 16:22:3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在你丈夫已经回原籍了,一般应由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 已经回去了,要在他户籍地起诉了。有可能居住证还有效,但是这个起诉了法院如果接受了,对方也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有可能还是需要到他户籍地去。
  • 你好,若经常居住地有办居住证的话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 你好 可以 处理的 我们沟通一下
  • 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离婚进程的顺利进行。
  • 针对您的情况,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或老公居住地起诉。具体选择需考虑法院管辖便利性、证据收集难易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佳选择。
  • 可以起诉。操作如下:1. 确定双方离开住所地时间,如都超过一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2. 如没有经常居住地,可在起诉时老公居住地法院起诉。3.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4. 委托律师或自行起诉,按照法院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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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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