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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乙方自身身体原因,在上下班期间发生意外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 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但是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实施施数送

劳动纠纷
2024-05-11 20:42: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如果乙方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这一意外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时,甲方作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工伤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 确定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是否属于工伤,主要需考虑两个因素:1. 乙方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如果乙方为主要责任人,那么该意外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2. 意外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是否涉及交通事故等。如满足这些条件,那么该意外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如果乙方在下班途中因自身身体原因发生意外,甲方首先应及时组织实施救援措施,确保乙方的生命安全。同时,甲方应尽快了解事故情况,判断该意外是否可能构成工伤。如构成工伤,甲方应依法承担工伤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责任,并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工伤认定和申请相关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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