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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丈夫去逝,妻子继承了户名在丈夫名下的共同房产,但房产不唯一,现要出售,是按房子一半的20%交税,还是房子全价的20%交税。如果提供不了购房时的发票,是否按1%?另外一个问题,给税务部门是否只报市场评估价而不是实际成交价。卖方还交契税吗?土地出让金由买方交还是卖方交?

房产纠纷
2024-05-11 07:4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继承的房产出售需缴纳20%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如无法提供购房发票,不影响个税计算。税务部门依据市场评估价或实际成交价中较高者计税。卖方不需交契税,土地出让金通常由买方承担。
  • 继承房产出售需交个税。具体操作: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财产收入减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 按20%税率计算个税;3. 如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可咨询税务部门寻求解决方案;4. 报税时比较市场评估价与实际成交价,按较高者报税;5. 卖方无需交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
  • 继承房产出售的个税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按市场评估价或实际成交价报税。选择时应考虑市场评估价与实际成交价的差异,以及税务部门的认定,确保合法合规并最大化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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