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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帮忙啊!在此先谢了!! 我家卖房子和别人于8月22日签订了合同,但没有书面说明一些税是由买方负责,现在买方不同意给税钱。并且有一条是这样说的: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证”和“土地所有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我家是不是必须承担税款?我家现在不想把房卖给这个人了,不讲信用,如果我家不卖房的话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如果打官司的话能打赢么?怎么解决才最好呢?

房产纠纷
2007-09-14 14:30: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你家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没说如果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三十日之后这个合同是不是还是有效的?
  • nicohahan 友,你好!
    1、买卖合同中这条约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中“或另行约定”很含糊,那么“另行约定”如果没达成一致,该如何解决?由于责任不明确,对你不太有利。
    2、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即使合同没明确约定,违约方依然要承担责任。
    3、如果在30日内双方完全履行各自义务,合同因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而消灭。如果一方没按照约定履行义务,30日后对方可依据该合同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当然有效。
  • 我在线咨询了一下,这样说的:如果没有办理过户,你可以终止协议,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没说明违约的话承担怎样的责任,那怎么办啊?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如果你们在合同中没有就违约责任的形式作明确约定的,应按上面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赔偿对方因你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具体而言得返还购房款,赔偿相应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不过这损失的大小需要对方进行举证。如果进行诉讼的话,违约方还得承担诉讼费等费用。
  • 以协议为准.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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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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