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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聘请了一个人作为公司经理,并且预付给此人一年的预付工资10万元(未签订合同,只有对方开具的收条一张),合作三个月后发现此与其他员工无法合作下去,而此人也邀请我父亲在他自己创办的公司投资 口头协议投资额30万 占百分之40的股份,而他自己投资10万 占百分之25的股份 还有一个股东投资10万同样占百分之25的股份 剩下的百分之10股份预留 (没有签订合同)我父亲投资后并未参与管理 而由于此人管理不善导致公司一直亏损,到今年初时大家决定撤资 第一 请问在开始的劳务合同中 我父亲是否有充分的理由拿回对方未完成的那9个月的预付款?即7.5万元第二 在公司解散的过程中 刨去应当支付的债务税款员工工资等等 剩余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比如说 所有的动产及流动资金等合计剩余20万 我父亲能拿回多少?

公司企业
2007-04-15 18:11:3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介绍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你父亲能要回未履行的9个月的工资。关键要收集证据。对于后一部分投资款的追要,要看公司财产清算的情况及对方作为实际经营管理人有没有恶意占有公司财产的行为等因素,总之,这两个问题都是法律问题,为保障你爸爸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情况请来所面谈。还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13764067632
  • 谢谢回复 ,关于预付工资的收条 对方写的是:“今收到XX预付工资壹拾万元整” 没有注明是多长时间工作的预付工资。

    还有 在合伙企业各方有合作意向并出资签订合作合同 但是并未办理工商执照 而开始经营的情况下 其中有一方不愿意再合作 而将自己的资金抽回 属于违约责任还是职务侵占责任?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谢谢
  • 谢谢 那么 在这个工资问题上 我们持有的证据不足了?那么现在能有什么补救措施没有 ?比如说找到无利害关系人证明 或者是取得书面补充证明 实在不行的话 录音是否能作为辅助证据给予帮助?
  • 如果有相应的证据,可以退还相应的工资.公司财产在进行清算后,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公司的股东有权对清算后的财产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1、具体应当看你的收条是如何写的,
    2、清算后,资产按照出资比例拿回剩余财产。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罗翔 副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13728079248,QQ:459835220
  • 如果工资不注明时间,比较困难.没办工商登记,应当是违约行为.
  • 应当有其他的证据,录音资料是可以的.
  • 录音资料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后者应该是属于违约责任,违背了当初的约定,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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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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