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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68年钦州县劳动大学毕业后大乡,于1976年返城参加工作,后退休后一段时间,单位解散'自己出钱买养老金,至今已七十八岁,仅得2600元养老金,简历一直无一年下乡扦青记录,現通过长期多方查找,于前几天钦南区社保有关部门帮查到下乡扦青记录了,叫我拿身份证证去办理。按有关政策,我该有什么待遇?

劳动纠纷
2024-05-09 21:57: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应享有下乡知青相关的政策待遇。建议尽快持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待遇落实。若待遇未落实或出现纠纷,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 具体操作上,您应先向钦南区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下乡扦青记录等。社保部门将审核您的申请,并根据政策规定确定您应享有的待遇。如待遇未落实,您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起诉、调解等方式。同时,您也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争取应得的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对于知青待遇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与单位协商解决等。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权衡利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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