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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无关联的公司互相签订供货合同,可以去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吗,该合同用作此投标,属于围标行为吗?

建筑工程
2024-05-09 16:06:0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两家公司通过供货合同实质上达成了非正当的合作关系,比如相互协定出价策略、分配市场或项目等,从而影响了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
  • 只要两个子公司都有兴趣参与该项目,并且符合项目的要求,就可以参与同一项目的呢
  • 两家无关联的公司互相签订供货合同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并不直接构成围标行为
  • 你H! 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的
  • 那想要我们帮你做什么呢
  • 两家无关联公司可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互相签订的供货合同如用作此投标,并不直接构成围标行为。但需注意,若合同内容或目的与招标要求存在不当关联,可能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或影响招标的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任何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行为都应避免,以确保投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可以投标,但需注意合同内容。如果合同仅为正常供货协议,不涉及排他性条款,则不影响投标。然而,若合同中存在限制竞争或价格操纵的条款,则可能被视为不正当行为。在处理时,建议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两家无关联公司可以分别参与投标,签订的供货合同通常不影响各自的投标资格。但若合同内容涉及排他性条款或价格操纵,则可能被视为违规。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确保合同内容透明、合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维护投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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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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