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1、医疗保险转移办理手续如下:
(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身份证。如果是跨省的转移,或省内部分社保机构需要先接收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的,则需先到本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送往对方社保机构;
(2)转入人员;
(3)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的一个月后再将转移清单拿到社保大厅基金管理待遇核算科处签字,再办理电脑录入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申请慢病医保怎么办理?
1、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
2、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医疗保险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重症慢性病进行鉴定,鉴定工作一般每季进行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负担。医疗保险机构对符合重症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配发重症慢性病就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