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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我租了一套房子用于家庭居住,租期3年,住了一年半,合同没到期,现房东以买房为由让我提前搬离,并愿意按合同约定赔偿我一个月租金,但我家庭最近实在没有搬家的规划和时间,可以拒绝赔偿,继续居住吗?

房产纠纷
2024-05-07 01:21: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卖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事宜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房主也得遵守原租赁合同,未到期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 您好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
  • 默认双方依然存在着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关系。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
    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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