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