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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十六年前因身体原因不能结扎向村部原书记交了三千元定金大有收据现在能要回吗

合同纠纷
2024-05-02 04:07: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是什么事情的呢
  • 法律分析:完全能够要得回去,这个隶属不当得利纷争,请搜罗相关证据,如另一方的账户信息、汇款凭证等,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不当得利指无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大意、误解或犯错所导致的。
    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你好!可以协商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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