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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老板给租的房子。不知道怎回事着火了,谁赔偿?

房产纠纷
2024-05-01 16:56: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租的房子着火了,由谁赔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租房失火的赔偿,要依据消防部门最后认定的起火原因:如果是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火灾的,那么就是房东的责任,原则上应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如果非房屋固定设施的原因的(比如房客使用天然气不当、用电量超负荷等等),那么就是房客的责任,房东不仅可以免责,还可以向租客提出索赔,由租客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则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责任。
    然后依据责任大小进行赔偿所有的直接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对房屋及设施是负有维修责任的,房东出租房屋时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租客承租房屋时,也应注意仔细检查房屋的设施,看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话要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修复。
    租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加以妥善保管。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租房不签合同违法吗
    租房不签合同不违法。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进行房屋租赁时,不签订书面合同并不违法,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下的,当事人无需签订书面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
    所以,租房子是租房者与承租人之间相互达成的契约,签订租房合同能够保证当事双方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房子着火后,先确定由谁承担责任在进行赔偿,由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因租客本人使用或管理不当造专成火灾的属,应该由租客自行承担责任。
    2、如果是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火灾的,则原则上应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3、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则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需损害赔偿。出租的房屋发生火灾的,房东有没有责任主要看房东是否尽的消防的责任,以及火灾的原因而定,如果不确定原因的,可以进行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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