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夫妻双方房子,一方签了买卖合同,另一方未签,有效吗?如果不想卖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房产纠纷
2024-05-01 20:46: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是善意取得吗?还没有过户可以起诉解除合同,不过要支付对方违约金
  • 如果夫妻一方委托对方代为签字的,只有一方签字合同具有效力
  •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双方名字必须双方都签字才能生效
  •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不同意,则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 签合同一方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夫妻一人签字卖房合同有效。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处置,一方擅自签订卖房合同构成表见代理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一个人签字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夫妻一方出售夫妻共有房产。
    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卖人一人名下的,只要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配偶的利益,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
    如果是多人共同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签字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夫妻双方买房,需要夫妻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如果只有一方签字,该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如下区别对待:
    一、需要签字的另一方只要有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一个人签字,该合同是有效的;
    二、只要另一方没有授权委托书,那么,夫妻购房,其中一个人签字是无效的。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