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4号提交离职申请,单位让我5.6号办理交接,因家中有事我多次协商4.30号交接,因人事不同意,我于5.1号请假至5.4,人事依旧不同意,让我必须在5.6办理交接,若我4.30号请假离开,未办交接,人事按矿离扣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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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有争议可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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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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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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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