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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为了逼你自己主动离职,不给你安排工作,导致每个月都得扣绩效工资,这个情况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4-30 16:26:33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不能主动辞职,如果绩效工资拖欠的比较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 可以以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 确保你每天正常上下班,并且有打卡考勤记录
  • 你好,这边是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约定吗
  • 您好,可向劳动局举报反映。
  • 你好,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一下
  • 你好,被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领导逼迫你离职是违法的
  • 领导无缘无故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劳动者即辞即走属于违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因此给用人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劳动者即辞即走属于违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因此给用人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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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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