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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药店法人兼董事长和股东,转回来发现前股东没变更到,变更是找人办的,在找她配合,她不配合,还说冒用她名字这么久才知道,要说走法律责任,责任在谁

公司企业
2024-04-30 11:00:50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责任的归属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委托办理人的行为、前股东的态度以及您自身的管理责任。为了解决问题并预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您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 您好,通常法律责任现任接受人,在接手之前应该把一切都处理清楚。
  • 你好! 这个要具体了解清楚情况才能给以有价值的回复!
  • 你好,只变更法人代表,股权不转,是要承担责任的。
  • 您好 药店法人责任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那你有没有与前股东的相关沟通信息呢
  • 你好到市场监督局进行备案变更即可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合同约定的吗
  • 上午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对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 如果不承认需要承担责任的
  • 你好,有签订相关合同吗
  • 股东变更不对以前的事担责。但是转让前的责任还需要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股东变更之后新股东在变更后对公司承担责任,变更之前的责任由原股东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变更后股东的责任是:原股东对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转让经同意后,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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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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