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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台“格式”劳动合同让我签字,我发现公司关于我的个人权益部分没有具体说明,我口头向公司提出协商,而公司方面拒不接受,此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开除我而不用支付任何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5-05 18:28: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公司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建议您准备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看你提出的诉求是否合理,如果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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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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