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至94年在供销社上班期交交过每月一元的保险费,劳动合同里也明白写着为自已交纳养老保险。但现在发现并未给交纳社会保险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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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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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践中,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一般会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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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持劳动合同到当地社会保险征缴部门投诉反映。即使合同没有明文约定公司要给你上保险,但上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公司是必须要为你买的。持劳动合同只是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社保部六才能依法处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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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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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