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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下,我跟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现在在用人单位企微通讯录内,现在如果被离职,我该找谁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5-02 09:36:3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被辞退或者被迫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问一下,您在单位工作多久?月薪多少钱?单位有没有给您缴纳社保呢?
    追问:工作1年,那是向劳务公司追求赔偿,还是向用人单位索赔?
    解答:您好!那您属于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如果用工单位辞退您,那您就重新回到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辞退您或者逼迫您辞职,那就不能要求他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不按月支付工资或者不给您缴纳社保,那您就可以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既然劳务派遣单位与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那您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十一个月的工资,不过,这个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从您工作满一年之日起计算。
  •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这边是湖北善诺律所,这边给您来电沟通情况
  • 可以详细和公司的关系,具体沟通后解决
  • 你好,一般是找用人单位赔偿
  • 不存在赔偿,只存在补偿问题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如果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如果是违法不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的,则按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来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在这公司工作几年呢?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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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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