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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之前男方一直告诉我是全款买的房,结完婚之后没多长时间发现他们骗了我,不是全款是贷款,因贷款一时还不上,没有钱,男方跟女方父母借钱还房贷,但是房子是公公的名字,那这个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

婚姻家庭
2024-04-29 03:20: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并且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婚后也是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房贷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不算共同财产。婚前自己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自己的财产还房贷的,婚后也不算共同财产,配偶无权要求离婚时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婚前买的房子,就是婚前财产。
    如果离婚,不能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去处理。
    即使公证时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也只是证明共同拥有。
    不能说明是婚后购买。
    不过,如果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
    婚后支付月供,属于共同支付的。
    只要根据各人实际贡献分配财产就行了。
    不能说另一方骗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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