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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新物业了,之前物业收的装修押金找谁退?

房产纠纷
2024-04-28 14:46: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找现在的物业,他们会有交接。
  • 你好,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 业主可以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映有关情况,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一般来说,装修保证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只要在装修期内没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告知的事项,物业部门就应该退还给你保证金。
    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装修的押金一般是找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退款。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物业更换了,你只能跟现在的物业公司去协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前面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对于后期的物业公司并不具有约束力,所以看你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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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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