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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实在抱歉,想请您帮帮忙看一下我这个事情。于4.13店铺装修完毕,主管便让大家直接办公了,整个门店都没有进行过甲醛处理,有很刺鼻的气味。员工们都或多或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如眼睛酸痛,打喷嚏,过敏。我本人第一天的时候就过敏了,回去后吃了过敏药抑制住了,但后面还是反反复复过敏,只要我一进店里就开始有过敏反应。所以今天4.27凌晨向主管提出了离职,起初对方是不愿意结清我的工资,并表示试用期的辞职没有工资,并且休息也是没有工资的(待遇是第一个月3500月休十天),最后愿意给到我3500/30*9。可是负责人的态度很不好,说我想疯了异想天开怎么不去抢钱,说甲醛无色无味,让我查了百度再说。但是平常在上班的时候,总负责人会让我帮忙拍摄宣传视频,目前已经拍了三条,如果我想收回这三条视频的使用权可以吗,因为这并不属于我的工作内容

劳动纠纷
2024-04-27 19:41: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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