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合同 剩下的租金出租方不退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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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权益:1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金,2要求出租人返还为使用房屋对应期间租金及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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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否已经协商好了解除合同?退租金的问题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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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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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解除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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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返还。法律会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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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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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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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退剩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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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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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提前退租需要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出租人时解除租房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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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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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