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在公司工作10年左右,因为公司现在业务不是很好,为了保证部分员工有班上,特保证其部分员工有20天班上.其余员工的一个月只有四到五天.或七.到八天班上,公司车间管理早会明确说,不愿意这样安排的可以写辞工书,请问。?因为这个情况本人辞工可以起诉公司付赔偿金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4-04-26 16:36:3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因为这种情况选择辞职,通常情况下,起诉公司要求赔偿金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公司并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也没有直接辞退您,而是提供了选择。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您的劳动合同内容来确定。
  • 下午好,是可以帮助分析赔偿金案件的,是在哪里没有处理的啊 ,可以帮到你的
  • 你好,这边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起诉的问题
  • 你好 可以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 你好,这样的情况可以主张
  • 不建议自己提交离职通知书
  • 你好可以起诉公司赔偿的
  • 你好为你转接人工客服d
  • 法律分析:员工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单位不予补偿,按照实际工资结算;如果是因为单位违法情况辞职的,则不止一个月工资,单位应当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双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员工没有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的话,如果要进行辞退,那么就需要支付员工一定的劳动赔偿金,具体劳动赔偿金要根据员工的平常工资以及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来进行相关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