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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农村合作社 名下有50苗地 可以对外租嘛

征地拆迁
2024-04-25 14:20: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对外出租。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十四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农村土地可以对外出租。采取出租方式流转农村土地的应针对土地出租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经发包方同意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出租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 农村自己的房屋和承包地可以出租给外地人。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居民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出租给外地人使用,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租赁期限无效。
    2、出租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超过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无效;另外,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具有优先承租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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