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们是1984年12月结婚,当时公婆有二套公产房,因为我爱人是小儿子,两个哥哥巳成家,各自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公婆就把一套公产房给我们住,1985年6月公婆把房证给我们,从此开始我们交房水电费,这一住就是32年直到拆迁,在1992年时房改入微机,公婆同意改为我们名下,是一间15平米的房间,公婆是1.5间25平米,公公是在1993年3月25日去逝。到2001年时,因为孩子已15岁了,一间房子住不开了,我们就找着买了一个拆迁号,当时购房要求交旧房,但是,孩子看着长大了,不想交旧房,我又改回了巳经死亡的公公名下,(这属于不合法)但是留住了一间房,至到2017年10月拆迁,改为我孩子名下,拆迁款归孩子所有。现在婆婆在2024年1月4日去逝,婆婆有遗产30多万,我爱人和他二哥侍候老妈13年,老妈是卧床不起的病人,两个妹妹在这十三年里侍候各自顶多一年,分配遗产时他们三人分了,(二哥和两妹妹分了遗产),我爱人和去逝的大哥一分钱也没有分到,请问律师,我爱人和去逝的大哥有分配权吗?

继承
2024-04-25 10:34: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