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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由于交房质量不达标原因 我们应该让谁来交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没交的物业费

合同纠纷
2024-04-24 21:42: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的话,还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质量鉴
  • 您好房屋问题可以帮你解决
  • 法律分析: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 法律分析:房屋因质量问题没有交房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房屋有质量问题业主没有不交物业费的权利。房屋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责任替开发商承担责任,只要物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合格的服务的,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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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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