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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口头通知算吗,而且就跟我一个人说,另外的同事都没有跟他们说

劳动纠纷
2024-04-26 10:39:3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还是要哪个对方还是要哪个对方的书面通知
  • 您好, 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 搬迁到哪里去呢,你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 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公司搬迁需要给相应的补偿
  • 你好,你这个可以依法维权的
  • 法律分析: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没有合理的方式上班,则可以视为劳务合同的内容已经发生改变,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或者协商解除劳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因公司搬迁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导致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认定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双方的劳动关系亦因此而解除,且符合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的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上班地址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赔偿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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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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