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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按12个月所以工资加一起算吗?

劳动纠纷
2024-04-24 11:06:2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并不是简单地将12个月的工资加在一起。其计算方式相对复杂,主要取决于是否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并涉及到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产假天数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规定。
  • 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
  • 这种的话他是有的这种的话,他是有的他是按最低这种的话,他是有的,他是按最低本工
  • 生育津贴应该按照公式计算:生育津贴 = 月平均工资 /30*128
  • 晚上好,这个情况是需要进行计算的
  • 你好,可以去咨询一下劳动局
  • 你好这边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
  •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由单位及时向社保局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单位,再由单位向女职工发放。法律依据: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由单位及时向社保局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单位,再由单位向女职工发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
    1.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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