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以前公司上班7年8个月28天但从未给我交过社保,现在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公司赔了补偿金等款项,现在我还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4-04-24 11:00:2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为您补缴社保。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保的事实。
  • 晚上好,是在哪里需要解决的社保需要解决的呢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
  • 晚上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补缴的啊
  • 你好,这边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呢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 你好,是可以要求补缴的啊


  • 法律分析: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法律分析: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15个月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 您好,您可以以公司未曾为您购买社保为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