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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才好? 1999年9月9 日我朋友借我现金20000元,期限两个月,借了几天后,因为朋友有店铺在经商,说要转让给我,当时我也同意了,但说要考虑,第二朋友就把店给我就消失了,第二天我去市场了解,这个店5000元都没转出去的,因为我刚从外地回来,我就不转了,到处也找不到朋友,几天后,朋友回来了,我就说了,不转了,那几天运转是钱也全给了朋友!合同也没有签过,但借的钱是打了借条的,当时朋友也同意了.两个月后朋友也把店铺4000元转让出去了!钱也没还我!两年后还是不还,借条由两个月延长到六年,当时朋友承诺两个月后给两千的利息,我因为是朋友关系也就没要,后协议年利息是4.8%一年,六年到了又再次说没钱,又延长到七年,道2006年协议就到期了,朋友还是照样借口说没钱,如今八年过去了,我又去找到朋友,补充协议也把八年来的利息计算出来,拿去找到朋友,她一看几千的利息,当场就翻脸不认帐了,几年没提起过的店铺,也是她自己转让出去的,现在又想拿找借口赖帐,就说要拿当初的店铺低债一万五千元,还说她是离婚了的,财产全是她老公的. 原来她们早就离婚了的,我不知道,当初借钱因为是朋友,也只有两个月,也就没让朋友的老公签字,八年来她们一直在一起生活,也买了房子,还生了一个女儿,具体离婚没有,或者复婚没有,我也不清楚!这次去朋友和她老公也来了,但她老公说:就还一万元的本金,还有一万和几千利息就不说了!所以当时我们无法协商! 请问律师!朋友能拿这笔债务低债吗?朋友的借口合理吗?谢谢!

经济相关
2007-09-14 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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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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