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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腰椎压缩性骨折保守治疗,

劳动纠纷
2024-04-23 10:41: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索赔。
  • 工伤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 您好,请问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
  • 您好,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以鉴定结论为准
  • 法律分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
    1、2以上者
    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3、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4、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5、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6、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7、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你好,需要鉴定,根据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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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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