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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外卖不想干了强辞扣我1200

劳动纠纷
2024-04-20 21:27: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规定明显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以上规定,急辞是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但是用人单位扣钱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只能根据急辞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

  • 1、向该部门及其上级管理部门信访反映情况
    2、通过向该部门或者其上级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3、通过向法院起诉该行政处罚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但是,无论何种解决方式,罚单上面的罚金都需要缴纳,如果经过上述方式确认这份罚单不合法等,可以要求退回罚款,退回数额按照最终处理结果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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