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一个月他用了几万块,然后我们现在分手,他要求我还钱,然后他报警了。后果是什么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一般属于赠予,不需要归还
-
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