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跟我前男友在一起两个月他自愿在我身上花了3万钱,现在分手了他叫还钱如果不还会怎么样嘛

债权债务
2023-07-06 09:05: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是两个人共同花费的是可以不用偿还的。
  • 法律分析:男女朋友交往期间花的钱若为自愿赠与,则无需返还。男女朋友交往期间,往往互相支出一定财物,若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一般被认定为赠与,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法律分析:在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钱的,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分手后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等情形的,法院可能会酌情女方返部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男朋友自愿花的钱分手后不应该还。男方恋爱期间自愿为女方花的钱,女方没有法律义务偿还:1、但从道德角度出发,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2、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